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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水利

2020-04-09 21:01

概况

贵州省(简称“黔”)位于中国西南部,地处103°36′~109°36′E、24°35′~29°09′N之间,全省面积17.6万km2。地处云贵高原东侧的阶梯状大斜坡,突起于四川盆地和广西丘陵之间,西高东低,自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平均海拔约1 000 m,最高点为西部乌蒙山主峰赫章韭菜坪,海拔2 901 m,最低点为东部黎平水口河出省境处,海拔148 m。地貌为高原山地、丘陵和盆地3种,92.5%的面积为山地和丘陵;岩溶出露面积占全省的61.9%,是世界上岩溶地貌最典型的地区之一。

贵州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因受大气环流及地形等影响,气候在不同地区和高度的差异明显,有“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特征。年均气温15 ℃左右。年均降水量1 191 mm,年内分布不均,年际变化小。云量多、雨日多、阴天多、光照少。由于特定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地形地貌使气候和生态环境具有复杂多样的特点。此外,还有冰雹、倒春寒、秋风低温及秋季绵雨等。

社会经济

贵州省设4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及2个地区,下设87个县(市、区)。2000年底总人口3 525万人,农业人口占83%。有苗、布依、侗、土家、彝、仡佬等47个少数民族,人口占36.77%。耕地面积184.79万hm2,水田76.64万hm2。人均耕地少,旱地多、水田少。

贵州经济总量(GDP)达99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85.01亿元。主要农产品为粮食1 161万t,油料66万t,肉类125万t。主要工业产品为原煤3 676万t,发电量406亿kW·h,钢170万t,钢材151万t,水泥783万t,卷烟187万箱,白酒8.4万t等。

河流水系

贵州河系地处长江、珠江上游分水岭地带,多属岩溶山区中小型河流;河网密度大,平均每平方公里河长0.56 km,东密西疏。多深切峡谷,河床狭窄,江河湖库平水期水域面积1 845 km2,仅占全省面积的1.05%。

全省河流以中部苗岭为分水岭,北属长江流域的乌江、沅江、牛栏江横江、赤水河綦江水系;南属珠江流域的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柳江水系。全省河长大于10 km、流域面积大于20 km2的河流有984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300 km2的河流有167条,大于10 000 km2的河流有乌江、六冲河、清水江、赤水河、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都柳江8条(参见彩图Ⅲ—24)。

Ⅲ—24.贵州省水系及工程分布示意图

水资源

贵州水资源来源于降雨。年均水资源总量为1 035亿m3(含地下水258.7亿m3,另有入境客水153.7亿m3),居全国第9位。年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58.8万m3,人均2 936 m3。丰水年水资源量1 201亿m3,一般枯水年900亿m3,特枯年735亿m3。河流落差大,水能资源丰富,理论蕴藏量1 874.5万kW,居全国第6位;可开发水能资源1 683万kW,其中大、中型电站分别为1 009万kW和419万kW,具有建设西电东送能源基地的有利条件。

水旱灾害

春夏之间受季风活动影响,多大雨暴雨。由于山高坡陡,植被差,岩溶发育,伏流、洼地水流不畅,导致河水陡涨形成洪涝灾害。有防洪任务的城镇,工程设施少,且一般只能抵御5~10年一遇的洪水。全省易涝耕地9.13万hm2,已除涝面积4.66万hm2。据史料统计,1368~1999年每年都有不同程度水灾发生,年均受灾农田20.6万hm2,倒塌房屋1.22万间,死亡357人。

旱灾是常见且危害最严重的自然灾害。春旱发生于3~5月,夏旱发生在6~8月,秋旱发生于9~11月,“插花性”的夏旱每年都有发生,平均4年一大旱。1985年受灾面积93.2万hm2,粮食比1984年减产21%。1990年受灾面积99.07万hm2。旱灾还造成农村和城镇饮水困难。

水土流失

贵州省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流失面积从1964年的3.5万km2上升到1987年(遥感资料)的7.6万km2,23年增加1.2倍,占全省面积的44.1%。年均侵蚀模数1 622 t/km2,年侵蚀总量2.8亿t。流失范围遍及全省,以牛栏江、乌江中上游的毕节、遵义、铜仁3地市和南北盘江中上游的六盘水、黔西南地区最严重。

水利发展

治水历程

贵州历代各族人民为了生存和发展,克服地形地貌上的诸多困难,与水旱灾害开展了不屈不挠的斗争。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8年)已修简单的灌溉设施。唐代的大水田堰至今发挥着作用。宋、元时期省外移民带来了水利技术,开始兴办排洪工程。明代屯田制推行,劈山引水、拦河为堰、围泉筑塘屡见不鲜,还使用了筒车、龙骨车等提水工具。清朝实施奖励政策,小型水利逐渐普及,计建有较大工程213处。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贵州学政洪亮吉著作《贵州水迹考》,首次全面记述了贵州的河流水系;郡守罗文思作《堰说》、《堰法》、《塘说》、《塘法》,总结选址、施工、管理的技术经验,影响颇深。抗战时期,各大水利机构内迁,贵州始用水文、地质、勘测、设计等现代科技手段,贵阳附近先后动工了8处有坝引水工程。至1949年,全省塘库蓄水总量2 133万m3,灌溉面积13.76hm2,以及装机576 kW的桐梓天门河水电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贵州水利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54年,在建成荔波南门坝机灌站、贵阳大山洞电灌站、修文盐井冲水库和兴义狮子山水电站等示范工程的基础上,1956年前后开始建造贵定五道河、赤水九曲湖、独山黎家寨等一批小(1)型水库以及首座兴义锅底河中型水库。之后,依照“蓄、小、群”的治水方向,贵州水利建设逐渐由引水工程为主转向兴建蓄水工程为主,由大搞山塘堰坝逐渐转向兴修骨干工程。1979年后,调整了工作方向,把主要力量放在现有工程的续建、配套、除险、防渗、加固上。1984年,根据“全面服务,转轨变型”的原则,贵州水利开始由生产型走向综合经营型的改革道路。50年来,共投入资金94亿元,初步建成了防洪排涝、农田灌溉、城乡供水、地方电力和水土保持5大工程体系。

防洪排涝

各级政府对防洪排涝十分重视,特别是1979年以来,实行了各级政府首长负责制,建设速度加快。至1999年,建成一批防洪及综合利用水库,堤防总长1 517 km,保护人口122万人、耕地5万hm2;建成防汛短波电台200多台、68个县级超短波通信网、32个县级抗旱排涝服务队及5个省级防汛物资储备仓库。

农田灌溉

全省共建成各类水利工程8.7万处,水库1 921座,其中大中型水库57座,总库容(含发电水库)60.82亿m3。灌溉渠道9.5万km。20世纪70年代后,坝工技术有了突出发展,主要表现于拱坝建设。全省建成或基本建成各种型式拱坝近270座,最大坝高168 m。绝大部分为砌石拱坝。在岩溶地区筑坝建库,通过长期实践,总结出“避、堵、截、灌、铺、围、导、观”的成功经验。建成“三小工程”(小山塘、小水池、小水窖)30万处,分散解决了干旱地区的灌溉和饮水困难。2000年向农业供水47.3亿m3,灌溉面积65.5万hm2,其中节水灌溉25.1万hm2

乡镇供水

全省县级城镇都有供水工程。1 463个乡镇中,有1 212个已建成或基本建成供水工程,设计日供水400万m3,受益人口560万人。2000年水利工程向城乡生活供水3.0亿m3,向工业供水2.3亿m3。对于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长期以来结合水利工程兼顾解决了一部分,至1984年,解决了260.1万人的饮水困难。此后,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列入专项安排,发展速度加快。1997年,省委、省政府开始实施到2000年基本解决全省人畜饮水困难的“渴望工程”。至2000年累计解决了1 048万人的饮水困难。

水力发电

贵州水能资源丰富,具有分布均衡、落差集中、迁安淹没少、技术经济指标优越等特点,与贵州丰富的煤炭坑口火电站形成“水火互济”的能源优势,得天独厚,是中国南方重要的能源基地。

截至2000年底,全省共建成投产水电总装机容量2 350 MW,其中国网电站1 470 MW,计有乌江渡水电站630 MW、东风水电站510 MW、普定75 MW及猫跳河梯级水电站252 MW等(另有跨省界河电站天生桥一、二级及鲁布革水电站装机3 120 MW/2)。

地方小水电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试办农村小水电起步的,1951年修文河水电站(装机1.5MW)投产。1956年兴义狮子山水电站(装机100 kW)投产。20世纪60年代,一些县相继建成一批为城镇供电的小水电站,16个县装机超过1 MW,摘掉了无电县的帽子。70年代,各地普遍修建了装机1 MW以上的水电站,成为地方工业的支柱产业。1979年以来,地方电站以实现农村电气化为主要标志,向“中小并举”发展,从单站开发走向河流梯级滚动开发。猫跳河、枫溪河、舞阳河、打帮河、方村河等都是中小河流开发成功的范例。截至2000年底,地方电站总装机达1 013 MW(其中水电958 MW),年发电量35.2亿kW·h,建成赤水等24个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全省45%的县、60%的地域和人口主要靠农村水电及其配套电网供电,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水土保持

1988年,国家开始在贵州实施“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简称“长治”工程),毕节、遵义等15个县被列为“长治”工程重点治理县,加快了水土流失治理步伐。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1992年《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出台,使水土保持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人口—粮食—生态”协调发展的基本方针,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治理水土流失、改变穷山恶水的战略攻坚。各地普遍建立健全了水土保持管理和执法机构,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以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进行全面治理,到2000年,全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5万km2

机构与队伍

1949年11月15日贵阳解放,贵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建设接管部农林处接管民国时期的贵州省建设厅水利局。1950年7月军管结束,在贵州省农林厅下设水利局;1956年5月正式成立贵州省水利局;1958年7月与省电业局和省水力发电勘测处合并,成立贵州省水利电力厅;1965年3月省水利电力厅撤销,分设贵州省水利厅和水利电力部贵州省电业管理局;1968年5月水利厅改为农林委员会水利办公室;1970年2月与电力工业办公室合并为贵州省革命委员会水利电力局;1974年11月水利、电力分开,成立贵州省水利局;1980年2月改为贵州省水利厅;1983年5月改为贵州省水利电力厅;1988年6月,省政府专文明确省水利电力厅为省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2000年10月机构改革后,省水利电力厅更名为省水利厅。省政府明确省水利厅是主管全省水行政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新增管理地下水、管理保护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指导城市防洪、组织实施以工代赈“三小”水利建设和坡改梯等职能;并强化了部分职能。厅内设置水资源处、水土保持处和农村水利处等10个职能处室,行政编制52人。设立离退休干部处、省水政监察总队等,单列编制27人。省水利工程管理局、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两事业局,编制52人。厅直属企事业单位17个,现有职工2 716人,专业技术人员1489人。

展望

根据《贵州省水利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贵州省的治水思路是“四个结合、两个为主”,即“兴利与除害相结合;水利水电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蓄、引、提、排、节相结合,以蓄、节为主;大、中、小、微相结合,以中、小为主”。

治水方针

对现有水利工程要巩固提高、完善配套、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对新建工程要坚持全面规划、综合开发、保护利用;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治理工程,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

总体目标

5年打好基础、10年初见成效,15年实现从传统水利向可持续发展水利和现代水利的重大转变,为全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十五”期间目标任务

通过重点实施“十五”水利发展计划,拟开工建设遵义灌区、王二河水库、道塘水库、独山谭尧水库等20个重点大中型水利工程,改造乌中、安西、兴中、瓮福、黎榕、金黔、湄凤余等灌区,建设雨水集蓄工程和旱地浇灌13.3万hm2,实施节水灌溉26.7万hm2,拟逐步治理病险水库298座(中型18座、小型280座),解决易涝耕地的除涝4.47万hm2等,使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80万hm2,为实现全省农业人口人均0.5亩有效灌溉面积的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继续解决450万人、315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使全省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基本得到解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万km2,累计治理面积达到3.15万km2。争取将“长治”工程扩大到34个县,争取南北盘江17个县重点治理工程(“珠治”工程)启动实施。争取续建和兴建9个地、州、市所在城市及需设防县城的防洪工程。解决9个地、州、市所在城市的供水水源工程建设,逐步解决500个小城镇(乡)的供水。

新增地方中小水电装机200 MW,新增国网大水电2 000 MW,拟建设18个农村水电电气化县。

以防治水污染为重点,加强以流域水系为系统的水资源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江河湖库监测网络,强化对江河湖库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重点作好供水水源地的水资源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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