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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水利

2020-04-09 21:01

概况

黑龙江省(简称黑)为中国的东北部边境省份,全省总面积为45.48万km2。它的北部和东部与俄罗斯接壤;西部和南部分别与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相邻。黑龙江省是中国纬度最高的省份,东西横跨121°13′~135°00′E,相距930km,时差54min。南北纵越43°22′~53°24′N,相距约1 120km。黑龙江省地形的自然特点大致是西北部、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部、西南部低。山地约占全省总面积的53.2%;平原约占28%;山前台地约占14%。全省地貌特征大体是五山、一水、一草、三分田。

全省属于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是全国气温最低的省份之一。多年平均气温,北部大兴安岭在-4℃以下,东南部东宁县一带达4℃以上。年温差高达38~48℃。冬季最冷月(1月)全省平均气温-31℃,极端最低气温北部漠河曾达-52.3℃,最热(7月)平均气温18~24℃,极端最高气温达41.6℃。冬季5~7个月,寒冷而且漫长,平均气温在0℃以下。冬季结冰厚度一般在0.8~1.5m,冻土深度在1.7~2.8m。无霜期多在100~140 d。全年日照时数在2 400~3000 h之间,多年平均蒸发量500~900mm,多年平均降水量多介于400~650mm之间。降水在年内、年际和地区间的变化很大。年内降水量多集中在6~9月,约占年降水总量的60%~80%。降水高值区与低值区,降水多的年份与降水少的年份,均相差2~3倍。

2000年末,黑龙江省设12个地级市、1个地区、67个市辖区、19个县级市、46个县、1个自治县。2000年末全省人口为3 807万人,以汉族为主,共有满、朝鲜、回、蒙古、鄂伦春等49个民族。全省实有耕地面积1 178万hm2、林地2 427.7万hm2、草牧地233.5万hm2、未利用土地473.3万hm2。全省国内年生产总值3 253.0亿元。

水系及水资源

黑龙江省境内水系发达,以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4个水系为主干,其中流域面积在50km2以上的河流有1 918条,流域面积在1万~5万km2的较大的河流有18条,集雨面积几乎囊括全省。镜泊湖、五大连池、连环湖为主的正常水面面积在0.1km2以上的湖泊有640个,正常蓄水量98.86亿m3,水面面积5 255km2。黑龙江水系是中国内河三大通航水系之一,主要通航河流有黑龙江、松花江、嫩江、牡丹江、呼兰河,以及乌苏里江、松阿察河和兴凯湖、镜泊湖等,总通航里程为7000余km,由于封冻季节漫长,一年中可通航时间仅为6个月(参见彩图Ⅲ—8)。

Ⅲ—8.黑龙江省水系及工程分布示意图

全省水资源主要来自降水,多年平均降雨总量约2 492亿m3,径流总量655.8亿m3。全省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总量为273.5亿m3。扣除重复计算,全省水资源总量为772.2亿m3,其中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05.5亿m3。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2 058m3,耕地亩均占有水资源量460m3,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水资源时空分布趋势与降水基本一致。全省地表水资源在多年间呈现连丰、连枯的变化趋势。全省江河水质具有较好的天然性状,但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水旱灾害与水土流失

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多年来黑龙江省水旱灾害经常发生,而且常有在年内先春旱、后秋涝,在多年间又连续旱、连续涝、旱涝交替的周期性;在地区上则有西旱东涝的区域性,给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威胁。据统计,1949~1998年的50年中,遭受洪涝灾害年份为19年,遭受干旱灾害的年份占18年,平均4年中有3年属于水旱灾害年份。1975~1980年连续6年干旱,1983~1988年连续6年洪涝。

1932年大水,全省有26个市(县)受灾。哈尔滨市江堤决口,水漫市区,全市38万人受灾,2万人死于瘟疫。当时的黑龙江省有190万hm2耕地受灾,占总耕地面积的80%。1957年水灾,全省共淹农田82万hm2。1998年嫩江、松花江干流发生了特大洪水,全省有63个县(市)受灾,人口达553万多人,农田受灾面积达310万hm2,全省总的直接经济损失为全省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9%。1975~1979年全省连续大旱,年平均降雨量偏少104mm,平均减少19.6%,5年受旱面积达605.6万hm2,减产粮食17亿kg。1982年大旱,全省受旱面积达733万hm2,占总播种面积的87%,而且是春旱、夏旱连秋旱,全省粮食减产31.7亿kg,减产率达22%。

20世纪60年代,全省水土流失面积500万hm2,但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水土流失面积不断扩大,到80年代末发展到1 345万hm2,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29.6%。经过多年治理,到2000年底,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322.5万hm2,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24%。毁林毁草开荒、盲目扩大耕地、重利用轻保护等人为不合理的生产活动,是造成水土流失边治理边破坏的主导原因。据调查分析,全省每年流失土壤总量达2亿多t,因此而少收粮食25亿kg。黑龙江省黑土区为世界三大块黑土带之一的典型黑土区。由于水土流失,黑土层厚度已由开垦初期的70~80 cm 减少到20~30 cm,所以,控制和治理水土流失已成为全省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

水利发展

治水历程

黑龙江省地处边远,开发较晚,1949年前水利基础设施十分薄弱,仅有江河堤防1 171km,而且防御标准很低;水田面积12.7万hm2,以及1座较大的水力发电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水利工程从少到多,水利事业得以长足发展,大体经历了以下5个阶段。

(1)1950~1957年整修和新建了部分灌溉和防洪除涝工程。各地积极续建配套原有灌溉工程,并有计划地新建了一些灌溉工程,全省灌溉面积稳步上升;根据防洪需要整修了松花江、嫩江、牡丹江、呼兰河、穆棱河等堤防,新修了部分嫩江堤防和拉林河、汤旺河堤防;在呼兰河流域和三江平原的低洼易涝地区整修和新修了部分排水工程。

(2)1958~1960年修建了许多大中型水库、抽水站等工程,开挖运河,搞河网化等建设。

(3)1961~1965年进行了防洪除涝工程建设。以除水害为主,停建了一批大型工程,集中力量重点治涝,使三江平原、呼兰河流域、乌双流域和安达闭流区等部分重点涝区得到初步治理。水土保持工作全面展开,全省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明显增加。

(4)1966~1976年主要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此间水田灌溉面积、治涝面积、水土保持面积等都有较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建成了大型引水工程——北部引嫩工程,使嫩江水进入松嫩平原腹地,为大庆油田和石油化工生产用水以及农田、草原用水等提供了水源条件。同时还进行了乌双地区的中部引嫩工程建设,并着手三江平原水利规划工程,开始进行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两个区域的水利建设。

(5)1977~2000年全省水利建设突出了5个重点。①西部地区以打井为重点的抗旱水源工程建设。②三江平原地区以除涝为重点的农业开发区水利建设。③以松花江、嫩江等主要江河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④以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为重点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⑤以黑龙江、牡丹江流域为重点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全省水利建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局面。

黑龙江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2000年底,共修建江河堤防长达11 748km、各类水库609座、各类灌区8 312处、各类抗旱水源井6万眼。大规模的水利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打破了黑龙江粮食生产的丰歉规律,初步具备了稳定年生产300亿kg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

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水资源逐步得以开发利用。到2000年底,全省已建成大型水库17座、中型水库59座、小型水库533座,设计总库容84.2亿m3,占地表水资源总量的12.8%;总兴利库容41亿m3,占地表水资源总量的6.3%。2000年底,全省已建万亩以上灌区321处、机电井170 657眼。2000年全省水利工程供水量179.4亿m3,其中蓄水工程为21.9亿m3、地表提引水工程为73.3亿m3、机电井为84.2亿m3。按供水用途分,农业为165.4亿m3、工业为9.7亿m3、城乡生活用水为4.3亿m3,分别占供水总量的92.2%、5.4%和2.4%。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省需水量日益增加,而水利工程数量少、质量差,水资源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2000年全省地表水引用、控制工程设计能力仅为地表水多年平均总量的29%。大多数水量因缺少工程而未能利用。许多地方地下水过量开采,形成漏斗面积逐年增加。不少城镇供水紧张,许多灌区水源不足,干旱造成农业减产损失加大。地表水体污染严重,不少河流水质达不到水体功能要求。多年来,全省在科学规划设计、大力兴修水利工程的同时,逐步强化水资源保护法制建设,大力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等节水措施。

防洪除涝

黑龙江省发生洪涝灾害地区分布很广,而且灾害频繁。为了治理洪涝灾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省大规模开展了以主要江河堤防建设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和以三江平原、松嫩平原为重点的除涝工程建设。到2000年底,全省建成的江河堤防可保护耕地262.7万hm2、人口1 113.8万人。其中主要江河堤防长达4 258.2 hm,保护耕地142.2万hm2、人口739.7万人。特别是1998年大水以后,全省以堤防为主体的防洪工程体系开始逐步建立。2000年底,嫩江、松花江干流堤防防洪标准由过去不足10年一遇基本达到20年一遇。2000年底,全省现有涝区面积749.5万hm2,初步治理面积313.7万hm2,占涝区面积的41.8%。其中3~5年一遇标准除涝面积占72%;5~10年一遇除涝面积占18.8%;10年一遇以上除涝面积占1.4%。黑龙江、松花江与乌苏里江汇流的三江平原总面积10.8万km2,土地肥沃,是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但该区地势低平,易受洪涝灾害,严重制约农业生产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三江平原涝区治理,到2000年底已治理大中型涝区131处,开垦耕地200多万hm2

农田水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发展农业生产,黑龙江省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十分薄弱的基础上,开始整修和扩建了一批水田灌溉工程。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兴修了一大批水库、抽水站、拦河坝等水源和灌区工程,水田灌溉面积一度发展较快。同时农用机电井工程建设也开始发展。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由于栽培、灭草、灌溉等技术落后,全省水田种植面积急剧下降。农用机电井成为春耕播种主要抗旱水源。人畜饮水和防病改水工程也开始起步。80年代,全省进行了灌区整顿改造,同时推广了水稻旱育苗稀植及节水灌溉新技术,加上灭草剂的广泛使用,全省水田灌溉面积飞速发展。到2000年底,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203.2万hm2,其中水田面积达到145.1万hm2。90年代,全省在加强灌区建设的同时,点灌(又称“坐水种”)、喷灌及水田浅灌等节水灌溉技术迅速推广。到2000年底,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11.1万hm2

水土保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黑龙江省由于地多人少,水土保持未被重视。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多,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水土保持逐渐在全省开展起来。60年代中后期到70年代中期,修了不少梯田。70年代后期以来,全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了法制建设,增加了资金投入,以小流域治理为单元,坚持科学规划,综合治理,集中治理,效果十分明显。特别是从1993年开始,全省普遍实行了“四荒”(即荒山、荒丘、荒沟、荒滩)拍卖之后,水土保持事业飞跃发展。到2000年底,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2.6万hm2

水利改革

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全省水利改革取得很大发展。到2000年底,以价格收费体系、执法体系、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多元化投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重要内容的“五大体系”建设已初具规模。改革过去“官办”水利的投资体制,建立社会办水利的新机制,依法收取灌溉水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防治费等,建立水利基金制,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投资办水利。绥棱县、海林市等地还积极引进外资,采取国际通行的BOT方式建设城镇供水工程,首开了全省水利建设融资体制改革的先河。同时,全省对“五小”工程、“四荒”分别以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水利工程体系。到2000年底,全省共转让农村“四荒”122.6万hm2。已治理开发面积84.7万hm2。随着国家新的水利政策法规的出台,到2000年底,黑龙江省共制定实施了12项省级配套地方政策法规,各市地县建立了水行政执法机构,逐步走入依法治水管水的轨道。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也有较大进展,到2000年底,全省有33个市、县将水利局改为水务局,实现了水资源统一管理。

水利机构与队伍

1954年8月原松江省与原黑龙江省合并后,在黑龙江省农业厅内设水利局,负责管理全省水利工作。1958年6月省气象局并入省水利厅。1964年气象水文局从省水利厅内撤销。1967年撤销省水利厅,成立了省农田基本建设指导站。1972年改设黑龙江省水利局。1983年4月改称省水利厅。90年代后,经过2次改革,到2000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内设立水利厅,厅内共设置11个职能处(室),厅机关行政编制55人。厅直属的科研、设计、施工、水文、水库等事业单位共18个。各市、地区、县(市)均设有水利(务)局。到2000年底,全省共有水利职工52 062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8 150人。

展望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基础薄弱,特别是主要江河缺少控制性工程,调蓄能力很差,防洪工程体系建设不健全;已建水利工程标准较低、老化失修严重,急需更新改造;水资源欠缺,且水质污染严重;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繁重;已有水利工程抗御水旱灾害能力差,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21世纪初期的5~10年全省水利发展总的思路是: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大力解决洪涝灾害、水资源不足和水污染问题。制定并实施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和江河流域规划。抓紧主要江河控制性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加固以及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提高防洪调蓄能力。搞好中小水利工程维护和建设,加快现有灌区改造。大力推行节水措施,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建立合理的水价机制,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合理配置,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1世纪前10年全省水利工作总体目标和任务是:计划新建、扩建一批大中型水库;对大中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新建和整修加固4条大江大河堤防及重点中小河流堤防建设;增加供水能力50亿~80亿m3;新建和改造一批大型灌区,新增节水灌溉面积96.6万h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00km2;建设农村电气化县3~5个。

为实现上述总体目标和任务,21世纪初期的5~10年期间重点抓好以下10项工作:①构建完整的防洪体系。②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困难。③优化配置水资源。④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和湿地保护。⑤加强国境界河防护工程建设。⑥重视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和航运事业发展。⑦建立适应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系和机制。⑧坚持科学治水,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⑨坚持依法治水,加强政策法规建设。⑩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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