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全国水雨情信息网站! 2021年1月28日 星期五
 
  当前位置: 首页--水利百科--工程力学、岩土力学、工程结构及材料--工程材料

复合硅酸盐水泥

2020-04-09 21:01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两种或两种以上规定的混合材料、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简称复合水泥,代号P·C。水泥中混合材料总掺加量按质量百分比计应大于15%,但不超过50%。水泥中允许用不超过8%的窑灰代替部分混合材料,掺矿渣时混合材料掺量不得与矿渣硅酸盐水泥重复。

使用两种以上混合材料具有互补性能。其中,活性混合材指中国国家标准GB/T 203—1994《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GB/T 2847—1996《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GB/T 1596—199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分别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粉煤灰以及新开辟的化铁炉渣、精炼铬铁渣等。非活性混合材系指活性指标不符合要求的潜在水硬性或火山灰性的水泥混合材料和石灰石、砂岩以及新开辟的钛渣等,采用石灰石时其三氧化二铝含量不得超过2.5%。

复合水泥的主要技术要求为:熟料中氧化镁含量不宜超过5.0%(如水泥经压蒸安定性试验合格,则允许放宽到6.0%);三氧化硫含量不得超过3.5%;80 μm方孔筛筛余不得超过10.0%;初凝不得早于45 min,终凝不得迟于12 h;煮沸法检验安定性必须合格;强度分级和指标要求与普通硅酸盐水泥相同。

责编: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