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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典型年

2020-04-09 21:01

在进行灌溉工程规划设计时,按灌溉设计保证率选定的代表年份,又称灌溉设计代表年。其年来水量、年用水量及其年内分配过程都应具有代表性。

用长系列法计算逐年的来水和灌溉用水量,据此进行灌溉工程规划设计。这种方法精度较高,但计算工作量大。在一些中小型灌溉工程设计中,往往缺乏足够的长系列资料,可选几个接近指定灌溉设计保证率的典型年作为依据进行设计,计算工作量小,如选择得当,能得到与长系列法接近的成果,在灌溉工程设计中得到广泛应用。

实际代表年

(1)以来水为主选择典型年。在来水年径流频率曲线上,按灌溉设计保证率选定一个代表年,若该年径流总量接近设计年径流量且年内分配对灌溉工程设计不利,则这一年份即可作为典型年。而灌溉用水量按同一年份的降雨资料进行计算。这种方法适用于灌溉用水过程年际变化较小的灌溉工程。

(2)以用水为主选择典型年。以用水为主选择的方法有灌溉定额频率法、生育期降雨频率法、生育期降雨减蒸发频率法等。在这些频率曲线上,按灌溉设计保证率选出一个典型年,而来水则用同一年份的径流资料计算。这种方法适用于水源充沛、来水与用水关系好的地区。

在来水量、灌溉用水量年际及年内变化较大的地区,用上述方法选择典型年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可能漏掉对工程最不利的年份。为了安全可靠起见,可从来水及用水频率曲线上,按灌溉设计保证率的数值分别选取2~3个典型年,构成一个4~6年的典型年组。逐年进行水利计算,从中选取工程规模最大(或灌溉面积最小)的年份作为实际典型年。

设计代表年

首先以符合灌溉设计保证率的年来水总量和年灌溉用水总量作为设计代表年的来、用水总量,而后选择一个典型年,按此年的来水和用水实际过程把设计年的来、用水总量分配到各个时段。分配时通常采用同倍比法,即以设计年的年来水量或年灌溉用水量与典型年的年来水量或年灌溉用水量之比作为年缩放比,推算设计年各时段的来水量或灌溉用水量。有时,还可采用时段缩放比进行各时段的水量分配。

选择典型年的原则:①典型年的年来水量及年灌溉用水量应尽可能接近设计年的值。②典型年的来、用水时程分配应对灌溉工程设计最不利。

实际干旱年

在中小型灌溉工程设计中,有时也采用实际发生的某一有影响的干旱年作为设计代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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