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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排水规划

2020-04-09 21:01

为排除农田多余的地面水,控制地下水水位和防治盐碱化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总体安排。农田排水规划一般是在地区农业发展规划和流域防洪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灌溉规划进行。

规划内容与原则

农田排水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划分排水片,即按地形、水文条件和现有水利设施等,将排水区划分为高排区和低排区、自排区和抽排区等,还有按农业开发计划和作物组成分片的。②选择排水容泄区。③布置排水系统,包括截流沟、滞涝区、排水闸、排水泵站以及各级排水沟等,并通过水文水利计算确定它们的规模。④协调各地区的排水要求和预估排水效果及其对环境和容泄区水质的影响。⑤编制排水工程的费用概算,并进行方案比较。

为使排水工程的建设和运用达到经济合理,规划时要考虑以下原则:①洪涝分治,如采用撇洪、截流、修堤筑闸,以分隔内外水,减轻排涝负担。②分片排涝,等高截流,以节省排水费用。③因地制宜,排蓄结合。在灌溉水源缺乏地区或外水位经常高于内水位的平原圩区,可以利用湖泊或洼地滞蓄部分涝水,借以补充水源或减少抽排流量;在抽排区,湖泊河网的蓄涝容积应与抽排装机容量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④力争自流排水,辅以抽排。应采取一切措施,如调整排水沟坡降、改变出口位置等争取自流排水。只是在农田田面常年处于外河水位以下,缺乏自排条件的地方,才采用抽排。⑤排灌兼顾,综合治理。排水地区往往易涝也易旱,应考虑灌溉问题。为了达到控制排水区地下水水位的目的,排水沟和灌溉渠应尽可能建立两套系统,排灌分开。此外,排水规划还应满足养殖等要求,并与灌溉渠系、道路、土地利用等规划相协调。在有航运要求的地区,还应兼顾航运需要。

规划标准

农田排水标准应以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颁发的规范、规程为依据,根据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投资、能源和劳力等条件和工程效益等经济指标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排水标准按排水目的可分为3种:排除地表多余降雨径流的治涝标准,控制农田地下水的排渍标准,为防治盐碱化而控制地下水水位的防盐标准。

农田排水设施规划

农田排水设施一般由排水区内的排水沟系和蓄水设施(如湖泊、河沟、坑塘)、排水区外的容泄区以及排水建筑物(如排水闸、排水泵站等)等3部分组成。

各级排水沟道的布置原则参见农田排水系统。干、支、斗等固定排水沟道主要起输水作用,如考虑滞涝、灌溉蓄水、引水和航运等综合利用要求,其断面结构、坡降选择以及与外河水位的衔接等,都要通过仔细研究来确定。

田间排水沟用来排除地面水时,多采用明沟;排除地下水时,可采用明沟、暗管或竖井等不同方式。沟深、间距以及竖井要进行合理的规划。

排水闸或挡潮闸的规划主要包括布局、闸址选择和尺寸拟定。排水闸的布局要有利于汛期自流排水和汛后排空底水。可以集中建闸或分散建闸。挡潮闸的布置还要注意防止因沙洲推移或海涂变迁而影响排水。

排水泵站的规划包括站址选择、泵站规模确定等内容。

容泄区的选择一般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在排水地区排除日常流量时,容泄区水位应不使排水系统产生壅水,以保证正常排渍。②在汛期,容泄区应具有足够的输水能力或容蓄能力,能及时排泄或容纳由排水区排出的水量。

排水区内各类排水工程的布局和规模,应通过技术经济论证和方案比较来确定。对于规模较大和较为复杂的排水系统,还应采取系统工程方法来确定其最优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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