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弯曲段中心线的圆弧半径。航道弯曲半径表示航道的弯曲程度。船舶(队)在航道弯曲段中航行要不断改变航向,以适应航道中水流流向和流速的变化。航道弯曲半径的大小对船舶航行安全有很大影响。为便于船舶航行,减少驾驶操纵的困难,航道弯曲半径越大越好,但航道弯曲半径取得过大,将增加航道工程的工程量。受河道的地形及两岸地物等条件的限制,船舶(队)往往不得不在弯曲半径较小的航道中航行。因此,一般规定航道弯曲半径的最小限值作为保障航行安全的条件之一,并将其列为航道尺度的一个标准。 航道弯曲半径最小限值与航道弯曲段的中心角、船舶(队)尺度、船队型、航速、航道宽度、水流流速及通视距离有关。航道弯曲半径的理论计算比较复杂,一般通过实船试验确定。在工程实践上,为便于计算,航道弯曲半径的最小限值通常以船舶(队)长度的倍数来表示。根据实船试验观测资料,对于顶推船队,航道弯曲半径的最小限值一般取为3倍船队长度;对于单船或拖带船队,取为4倍最大单船的船长。对于特殊困难的航道,若航道弯曲半径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而该航道的航道宽度较大,船舶(队)前方通视距离能满足需要时,弯曲半径可适当缩小,但不得小于顶推船队长度的2倍或拖带船队最大单船长度的3倍。 随着船舶(队)尺度的日益增大,船舶操纵性能的改善,以及航速的提高,世界各国都加强了对弯曲航道航行的试验研究,航道弯曲半径的最小限值趋向减小,如美国认为船队可以在弯曲半径与船队长度相等的航道中航行,最小的航道弯曲半径可取为船队长度的1.5~2.5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