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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污比

2020-04-09 21:01

河流径流量(Q)与该河流纳污(水)量(q)之比,又称稀释比或清污比。径污比是描述和比较河流污染程度的一个宏观指标。

在缺乏水质监测资料的情况下,可以用径流量与污水排放量的比值(Q/q),判断一条河或某一河段的污染程度。

用径污比描述河流污染状况有2种方法:一种是以全河的径流量(Q)与全河纳污(水)量(q)相比,评价全河的污染状况;另一种是用流经某一断面的径流量与该断面所在河段的纳污总量相比,评价某河段的污染状况。径污比适用于评价耗氧有机物质、固体悬浮物和可溶性盐类等的污染。

用径污比评价河流污染程度,方法简便、直观,在以往的污染评价、控制水质等水资源管理中曾经应用过。例如,英国在20世纪70年代初,用稀释倍数评价泰晤士河的污染情况。该河的平均稀释倍数为8.5,即径污比为8.5∶1。英国的排放标准规定在18.3℃时,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容许排放浓度不超过20mg/L,并指出这一标准适用于排出污水受到体积至少为8倍的清洁河水的稀释。

中国在1980~1984年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中,曾采用了污径比(q/Q)作为评价河流水质的一项指标。

随着水污染治理水平的提高,排放污水的浓度会随之改变。因此,在应用径污比评价河流污染状况或进行水质管理时,需要用水质监测资料加以验证,修正径污比所描述的污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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