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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流消能

2020-04-09 21:01

利用底流流态衔接中的水跃,消耗、分散过水建筑物下泄水流能量的消能方式,又称水跃消能(参见彩图ⅩⅦ—9)。底流消能是一种应用广泛的消能方式。为使所有过流条件下都能形成水跃,并防止水跃区以及下游一定范围内河渠遭受水流的冲刷破坏,必须修建工程设施。一般在水跃区修建护坦或消力池。当河渠为土基或较差的岩基时,在水跃区后还需修建海漫、护坡以及防冲槽、防冲墙等。

ⅩⅦ—9 水流衔接——底流消能(丹江口水利枢纽深孔泄洪)

该分支供稿

底流消能适用于水闸、泄水坝、溢洪道、跌水、陡陂、水工隧洞、涵管等过水建筑物。它既适用于软基,也适用于岩基;既适用于低水头,也适用于较高水头。

水跃区的水流可分成主流区和表面漩滚区。主流区位于底层,自跃首沿流程向水面逐渐扩大;表面漩滚区在主流区上面,由水流掺混空气而成。底流消能通过下述机理消耗分散能量:①主流区水流的扩散、紊动以及与固体边界的摩擦。②表面漩滚区水流的剧烈紊动、掺气和内部摩擦。③两区间水质量的交换等。

底流消能设计要根据下游河道水深(h1)和跃尾水深(h2)的关系,判别上、下游水面衔接状态,据以选取适当的工程措施,以实现底流消能的目的。当h1<h2时,将产生远驱水跃,一般修建消力池、消力槛或综合消力池,促使其在坝趾或泄水出口处产生临近水跃;当h1>h2时,将产生淹没水跃,如果淹没度(h1/h2)过大,将显著影响消能效果,可采取具有斜坡进口段的消力池或增设消力墩、齿坎等辅助消能措施。设计时应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h1和h2,使淹没度保持在1.05~1.10的范围内,既保证产生临近水跃,又不至于因淹没度过大而影响消能效果。

底流消能中水跃的消能率(η)一般定义为

式中,E1、E2分别为跃首、跃尾断面水流的动能,采用断面时均流速计算。

由于式(1)并未反映跃尾水流中的紊动能(Et),所以η值不能准确反映消能效果。格雷(Gray,S P.)和夏尔马(Sharma,H R.)提出了水跃实际消能率(ηp)的概念,即

式中,Ep为计入Et的水跃区实际能量损失;E′2为下游河渠正常水深时的水流比能;E1-E′2为理论上的能量损失。

ηp与跃首的弗劳德数(Fr)有关。Fr<4.5的水跃,其漩滚发展不够充分或不够稳定,消能率低,跃后水流仍有较大的紊动和波动。此时需采取适当措施以提高其消能率,如设置辅助消能工等。

在较宽的河道中,水闸或溢流坝孔数较多时,可在护坦或消力池及其下游设隔墙,形成若干个单独的底流消能区。以防止或减轻主流折冲,减弱立轴回流,控制水跃位置,并便于对消力池、辅助消能工等进行分区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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