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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电气化

2020-04-09 21:02

中国农村在生活和工农业生产领域中,广泛使用电力,以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措施。农村电气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始终把发展农业放在首位,积极推进农村电气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国家在兴办大中型电力建设从大电网向农村供电的同时,提倡以地方和群众自力更生为主,积极发展小水电,实现农村电气化。具体表现在:①农村用电水平不断提高。1999年全国县及县以下总用电量为4 982亿kW·h,全国县及县以下人均年用电量449kW·h,农业人口人均年用电量290 kW·h。②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农村电网体系,技术装备水平有较大提高。1999年末,全国县以下主、配变压器容量56 353万kV·A,高压线路305万km。③农村水电建设有很大发展。到1999年底,全国建成中小水电站43 364处,装机容量25.58 GW,加上配套的小火电、风力发电,县以下发电设备装机容量45.39 GW,年发电量1 386亿kW·h,占县及县以下总用电量的22.26%;小水电主要建在水能资源丰富的南方,成为近800个县的主要电源。④农村用电初步普及,1999年全国有98.31%的乡、97.77%的村、97.43%的户通了电。⑤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全国通过验收的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将有1 100个,其中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653个。农村电气化建设为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奠定了基础,注入了活力。

农村电气化的主要标志是农村通电率和人均年用电量。中国农户通电虽已达到97.43%,但人均年用电量还很低,只有449 kW·h,同经济发达国家比较还有很大差距。到1999年全国还有4000多万人没有用上电。

农村电气化试点县

为加速农村电气化建设,中国决定利用小水电资源建设农村电气化试点县,以推动全国农村电气化发展。

1982年11月,中国政府提出充分利用丰富的小水电资源,在全国首批建设100个中国式的农村电气化试点县;争取到1990年全国有一部分县的农村基本上用电烧饭、煮水、照明、降温、加工和发展文化教育,以及使县、乡工业企业和农业生产实现初步电气化。1983年国务院公布了电气化试点县名单。这是关系到农业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加快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山区、边远地区和穷困地区建设,具有战略意义的大问题。此后,地方各级党政部门积极开展农村电气化的试点工作。1983~1985年主要完成了3个方面的工作:①认真落实了有关方针、政策,明确了与电气化建设相适应的管理体制。②编制了100个县的电气化规划。③逐步普及和扩大了用电面,利用丰水期电能开展了“以电代柴”。

福建省光泽县、四川省汶川县和荥经县、广东省仁化县和龙门县等5个县,已于1985年提前达到初级电气化标准,于1986年3月获得合格证书。到1990年底,全国109个电气化试点县陆续建成。

20世纪90年代,在推广首批109个电气化试点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继续支持利用小水电资源建设第二批209个县,第三批335个县,成功建设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共653个。此外,在小水电电气化试点的带动下,大电网供电地区也建成了初级电气化县500个。

中国水电初级电气化试点县实施原则

①国家电网和大中型电站主要保证城市、工业用电,农村电气化试点主要依靠小水电供电。②主要依靠地方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实行“自建、自管、自用”的政策,建设资金主要由地方、群众自筹,国家给以适当补助,在技术上给以指导。电站建成后实行地方管理的体制。③广大农村还不十分富裕,电气化标准要与预期的小康水平相适应,分阶段逐步提高。

中国农村初级电气化标准

关于电气化试点县在1990年以前要求达到的标准,水利电力部1985年颁发的电气化试点县(初级阶段)验收条例中规定:①全县应有90%以上的家庭用上电,满足在电灯照明、电风扇降温、电褥取暖、电鼓风助燃、看电视节目等方面的生活用电需要。用电保证率应在85%以上。②全县有20%以上的家庭在一年内有6个月以上时间利用电能煮饭、烧水,逐步实现“以电代柴”。③满足全县农副产品加工,如碾米、磨面、饲料粉碎、榨油、轧花等用电需要。④在农牧业生产方面,满足小型排灌、脱粒、灭虫、育秧、孵化、自动化养猪养鸡、剪羊毛、挤奶等用电的需要。⑤基本满足县办工业、乡镇企业和专业户的用电需要。

2001~2015年农村电气化发展

国家水利部在《2001~2015年中国中小水电农村电气化发展纲要》中提出,要坚持把中小水电电气化建设全面推向21世纪。规划基本原则:①适应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为缩小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服务。②贯彻执行国家促进中小水电农村电气化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不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③紧密结合水利发展中要解决的防洪减灾、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三大问题,充分发挥中小水电在中小河流中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的作用,开发与节约并重,发展与环保并重,实现可持续发展。④坚持电力工业改革方向,推进“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输配分开,竞争供电”,地方独立发电公司参加发电端的改革,地方独立配电公司(包括自身电源)参加配电端的改革。⑤坚持电源、电网、负荷协调发展,提高中小水电电气化建设的水平和质量。⑥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走股份制、集团化道路,增强中小水电企业的实力。⑦加强企业管理,加快科技进步,发挥水电优势,提高经济效益,更好地为城乡用户服务。

发展目标

在已建成的653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的基础上,开展以改善生态环境和超过小康水平为目标的中小水电农村中级电气化建设。到2005年建成水电中级电气化县(市)400个,水电中级电气化地区(市)40个;到2010年再建成中级电气化县(市)400个、中级电气化地区(市)40个。通过中小水电电气化建设,区分情况,人均年用电量达到400~600 kW·h,户均年生活用电量达到600~1 000 kW·h。到2005年中小水电供电地区农村通电率达到100%,户通电率达到99%。到2010年户通电率达到100%。到2015年人均年用电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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