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 判断合同违约的条件 ① 客观上存在违约事实。② 当事人有过错,即当事人主观故意不履行合同或客观上有不履行合同的过失。③ 违约行为与违约事实之间存在有因果关系,即违约事实是由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合同违约一旦成立,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原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常见的违约现象 ① 项目法人违约,包括不按双方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拖延提供施工场地;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图纸等。② 承包商违约,包括拖延工期、偷工减料、酿成重大质量事故、使用不合格材料、未能如期递交履约保函、未按承包合同要求投保工程保险等。若承包商严重违约,例如严重地偏离施工进度计划而拖后工期,或违反规范中的质量要求及工艺规定,以致给工程带来极大危险,虽然监理工程师已对其发出过书面警告,但监理工程师能证明承包商仍固执地或公然地忽视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时,项目法人从尽可能减少对工程竣工的拖延考虑,有权终止与承包商的雇佣关系。按照国际通行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即FIDIC合同条款的规定,项目法人向承包商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14 d后,在不解除承包履行合同职责和义务的条件下,可进驻施工现场。未完成工程可由项目法人自己或雇用新的承包商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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