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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

2020-04-09 21:00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上起湖北宜昌,下迄长江口,流经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省(直辖市),全长1 893km。其中湖北宜昌至江西湖口为长江中游,河道长955km;湖口以下为下游,河道长938km。长江中下游水资源丰沛,基础设施较好,经济发达,有上海、南京、武汉等重要城市,城镇化水平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是中国的精华地区之一。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及其治理状况对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巨大的影响。

河道基本情况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由微弯单一型、蜿蜒型、分汊型等3种基本河型组成,以分汊型为主,其长度约占总长度的60%;微弯单一型河道与分汊型河道相间分布;分汊型河道越往下游越多;蜿蜒型河道主要集中在下荆江河段。依地理环境及河道特性划分为五大段,即宜昌至枝城段、枝城至城陵矶段(荆江段)、城陵矶至湖口段、湖口至徐六泾段和河口段。这五大段河道的河床演变与上游来水来沙条件、河床边界条件和人类活动等关系密切。宜昌至枝城段为顺直微弯河型,河道形态和洲滩相对稳定。荆江段分为上下两段:上荆江弯道较多,弯道内多有江心洲,河势基本稳定,河道演变主要表现在局部河段主流有一定的摆动,具有凹岸冲刷、凸岸淤积、弯道处江心洲主、支汊兴衰交替等演变特点;下荆江为蜿蜒型河道,河床演变剧烈,凹岸崩坍速率大,凸岸相应淤长,当河弯发展到一定程度,在一定的水流边界条件下发生自然裁弯、切滩撇弯,近百年来已发生多起自然裁弯。城陵矶至湖口段为宽窄相间的藕节状分汊河型,窄段一般有节点控制,河道单一,河槽稳定;宽段河道中有洲滩散布,往往形成两汊或多汊,有的汊道上、下口门处有时出现碍航浅滩。其演变特点表现为弯曲段和分汊段的主泓摆动、深槽上提下移、洲滩分割合并、滩槽冲淤交替等。湖口至徐六泾段为宽窄相间、江心洲十分发育、汊道众多的藕节状分汊河型,窄处河宽一般1000~1 500m。宽段河道中有江心洲,一般分为双汊或三汊,少数为四汊或五汊,河宽4000~8000m。河道演变特点为:主、支汊冲淤兴衰有的呈单向变化,有的则呈周期性的交替变化;洲滩演变主要表现为切滩及洲滩兼并等。河口段为陆海双相河口,呈喇叭形三级分汊,受径流和潮流双重作用,沙洲、暗沙演变急剧,支汊变化大,演变总的趋势为主流南偏、沙洲并岸、河宽缩窄、河口外伸(参见长江口整治规划)。

从总体上看,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走向轮廓保持相对稳定,河势基本上是稳定的。但从各局部河段看,有些河段的变化仍很剧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流摆动,主支易位,影响沿岸设施的正常运用;江岸崩坍严重,威胁防洪大堤和两岸工农业及港口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有些河段航槽不稳,航道内浅滩航槽移动频繁,碍航现象严重;有些河段淤积严重,影响港口、码头和泵站的正常运行;江砂开采缺乏科学论证和统一有效的管理,给防洪、河势、航运等方面带来严重影响;城市江段水污染日趋严重。

规划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江水利委员会即于20世纪50年代组建了河道观测、科学试验等专业队伍,并组织力量开始进行长江中下游河道治理规划设计工作。1959年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编制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中提出了“以航运为主的干流航道整治与南北运河计划”。1960年9月又编制了《长江中下游河道整治规划要点报告》,其后完成了下荆江、武汉、马鞍山、南京、镇扬等一些重点河段的规划和整治研究工作。1990年9月国务院原则批准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简要报告》中,提出了“干流中下游以防洪、航运与岸线利用为目标的河道整治规划”,明确了规划的原则和整治目标,并对各河段治理提出了轮廓性的意见。1996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提出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报告》,已由水利部批准。

规划原则、任务和目标

根据长江中下游干流沿江地区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河道的现状和治河工程的特点,确定治理规划的原则为:“因势利导、全面规划、远近结合、分期实施”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根据河道特性及演变趋势,统筹考虑各部门、各地区对长江河道的要求,因势利导地将河道治理成适应长江经济带发展要求的优良河道。主要治理任务是:进一步稳定有利河势,改善不利河势;增加河道泄洪能力,减少对堤防安全的威胁,提高防洪标准;改善航道和港口条件,增加通过能力;控制利用洲滩、岸线,提高其开发利用价值;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规划总目标是:通过综合治理,使长江中下游干流的河道状况能够适应沿江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规划近期在三峡水利枢纽工程投入前力争重点河段现有河势得到控制,达到岸线基本稳定,增强防洪能力,改善航道条件。远景在三峡工程建成后,2020年及以远,使中下游干流河道的河势和岸线稳定、泄洪安全、航道与港域通畅、堤防体系稳固、水环境良好,为沿岸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服务。

规划方案

(1)河势控制规划。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河势控制的基本方案是:宜昌至枝城段要求保持现状河势;枝城至藕池口段在保持现有有利河势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和改善河势;藕池口至城陵矶段继续实施下荆江河段河势控制工程,进一步稳定系统裁弯后的河势;城陵矶以下多为分汊河道,要根据各分汊河段的具体情况,采取调整主支汊分流比、由多汊变少汊或一汊、稳定主支汊分流比现状等不同方式进行整治。

(2)河段治理开发规划。按照上下控制节点、河势河型变化及有利于综合开发利用与管理等要求划分为33个小段;根据河段的重要性和治理迫切性分为3类,以便于分期分批进行治理。①第一类为现有重要堤防、城市、港口和重点工程,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有重要作用的河段;有重大综合利用价值的河段;在防洪与航运方面矛盾突出,需要抓紧解决的河段。属于这一类的有上荆江、下荆江、岳阳、武汉、九江、安庆、铜陵、芜裕、马鞍山、南京、镇扬、扬中、澄通、河口等14个河段。②第二类为在防洪、航运等方面也存在较突出问题的河段。属于这一类的有陆溪口、簰洲湾、团风、戴家洲、龙坪、马当、东流、太子矶、贵池、黑沙洲等10个河段。③第三类为河势基本稳定,问题不突出;或虽有某些问题,可暂缓进行整治的河段。属于这一类的有宜昌、宜都、嘉鱼、叶家洲、黄洲、黄石、韦源口、田家镇、大通等9个河段。

规划中根据河势演变和沿岸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将第一类河段确定为重点治理河段,要求在近期加强治理。为了基本控制河势,适应沿江经济发展需要,并为进一步实施“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打下基础,规划中还选定一批处于有利河势或正在向不利河势转化,以及沿江城市、堤防和港口、航道等迫切要求守护的岸段,作为应急治理河段。

此外,还对河道治理与防洪、航运、城镇供水、水环境保护、血吸虫病防治的关系和影响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岸线利用、江砂开采、洲滩地控制与利用作出了规划安排。

规划的实施

长江中下游干流很早就开始了修筑堤岸、疏浚航道等河道整治工程,至今已有数千年历史,但大规模治理工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行的。20世纪50~60年代主要是围绕重点堤防和重要城市的防洪进行护岸;60年代后期~70年代逐步进行重点河段的河势控制,在下荆江蜿蜒型河道实施系统裁弯工程(参见长江下荆江裁弯工程),在一些下游分汊河道实施堵汊工程;80年代以后主要进行重点河段治理。这些工程的实施,初步控制了河势,稳定了岸线,抑制了崩岸的发展,为全面整治赢得了时间。今后应优先安排最紧迫、最重要的工程。整个规划的实施大体上分为3个阶段:①抓紧实施河势控制应急工程,基本控制河势,为全面治理打下良好基础。②加强对重点(第一类)河段的治理,满足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发展的需要。③积极开展一般(第二类、第三类)河段治理,全面实施河道治理规划。三峡工程建成后,将引起中下游河道长距离的沿程冲刷,应及早进行分析研究,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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