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全国水雨情信息网站! 2021年1月28日 星期五
 
  当前位置: 首页--水利百科--水利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水运工程管理

2020-04-09 21:01

为保证水运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对航道和港口工程进行的管理工作。管理的任务是使水运工程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

组织管理

分级管理

①大江大河流域或跨省的水运工程系统,由国家主管机构管理;受益及影响范围在某一地区以内的地方航道和港口,由地方政府及其主管机构管理。②海区因自然地理条件不同,受益范围跨海区、跨部门的由国家主管机构管理;受益及影响范围在某一地区以内的,由地方政府及其主管机构管理。③由企业集体或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兴办的水运工程,如专用的港口码头及其进港航道、航道枢纽等,由投资者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进行管理,国家给予技术指导。

部门之间的分工

①国家主管水运工程的机构负责水运工程的统筹规划、政策法规、经济调节(包括指令性和指导性经济计划)、检查和监督。②流域、海区性机构负责其管辖范围内水运工程的管理和开发工作。③涉及部门之间矛盾的问题,由上一级水运工程主管机构负责协调。

专业机构的设置

大江大河及大海区,由国家水运工程主管部门设置流域性机构,如各流域的航务管理局,海区性机构如航务工程局、航道局等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地方性的港口、航道由地方部门按照规模大小分别设置地方性的航务工程管理局、航道局、港务局等专业机构管理;集体企业的专用设施,如专用港口码头及其进港航道和助航设施等,由投资者设置管理机构进行管理。部分原航务管理分局及其下设的工程局或设计院,按政企分离原则成为独立的企业,在工程市场上成为技术骨干基础和市场行为主体。

技术管理

基本任务

①保证水运工程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以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各部门对水运的需求。②保证水运工程航道、港口的设施、设备能安全、持久和正常地运转。③不断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更新,以适应水运事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要求。

基本内容

各级管理机构根据上述任务要求,对管辖区域进行如下管理工作。

(1)制定管辖区域水运工程建设计划,并根据批准的计划进行基本建设。

(2)负责管辖区内航道、港口的设施、设备、财产的使用与维护。①港口的码头、仓库、道路及装卸等设备的使用、检查和维修;港口区域内船舶航行水深的保证和维护;港口工程一切机械、灯火、安全并对其进行技术检查、保养和维修。②海区航标系统(包括灯塔、灯桩、立标、导标、灯船、灯浮、雾号、雾钟、无线电示标站、导航台等)助航设施的使用、检查和维修。③内河航道的航道设施(包括航道的助航、导航设施,整治建筑物,航运梯级,过船建筑物)和其他航道工程设施的检查和维修。④各级航道各种水期对航行水深、流速流态要求的保证和维护。

(3)航道、港口的安全运转和秩序,包括航道、港口的碍航漂浮物、沉积物的紧急清除等。

(4)开展科学试验研究,包括各级航道、港口及其进港航道保证通航水深和安全航行的研究,提高工程及其设施的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以及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研究。

(5)建立和健全各种技术档案,积累和分析航道、港口工程及各种助航设施的运行、检测和维护等技术资料。

现代化管理

现代化管理的主要特征为知识管理:①在管理理论上,重视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工作的经济性、高效性。②在组织上,随着水运工程开发利用的提高而趋于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③在管理方法上,采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选择决策目标的最优方案。④在管理手段上,建立以电子计算机和现代导航设备为标志的自动化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系统,用以进行预测、调度和控制。水运工程管理现代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各航道工程系统是通航标准统一,干支畅通,河海相连,长短运输灵活,长距离大吨位直达运输的统一的调度和控制。例如莱茵河由荷兰鹿特丹港经摩泽尔河到法国的堤翁维尔约680km的航道,为欧洲型1 350 t自航驳船的统一标准的航道,港口、航道系统设施运转协调。俄罗斯伏尔加—顿运河航道长约6 000km,包括30个船闸和18个港口,均实行综合调度和协调运转。

(2)航道、港口及其助航设施,除常规设备外,有雷达和超短波无线电导航和迅速的通信装置;按不同航道等级和货运要求,可实行16 h运转,预约运转和全天候(夜航、雾航)通航运转。控制中心和各航道、港口之间,港航之间,港口之间等都有健全的通信网络。欧洲的莱茵河和美国的密西西比河航道和港口均有这种先进设备,并随着通信技术的进步不断更新。

(3)枢纽港各专业码头现代化设备因专业性质不同而异。现代化管理除上述特征外,营运上都要求有高效的装卸设备,港口码头待船而不是船候码头。

(4)对航道、港口设施实行安全监督和法律保护。航道、港口的各种设施、设备均实行严格的检测制度,各种设施、设备均受国家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航道和航道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或者破坏。

责编: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