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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管理

2020-04-09 21:01

采取技术、经济、行政和法律的措施合理组织水库的运行、维修和经营,以保证水库安全和充分发挥效益的工作。水库是调节径流的工程,要随着水库本身和客观环境的变化,对其进行运行管理,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主要任务

①保证水库安全运行,防止溃坝。②充分发挥规划、设计等规定的防洪、灌溉、发电、供水、航运以及发展水产、改善环境等各种效益。③对工程进行维修、养护,防止和减少工程老化、库区淤积、自然和人为破坏,延长水库使用年限。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工作内容

水库管理工作可分为控制运用、工程设施管理和经营管理等方面。

控制运用

又称水库调度,是水库管理的主要生产活动。其内容包括:①掌握各种建筑物和设备的技术状况,了解水库实际蓄、泄能力和有关河道的过水能力。②收集水文、气象资料的情报和预报以及防汛部门、各用水户的要求。③编制水库调度规程,确定调度原则和调度方式(参见水库兴利调度),绘制水库调度图。④编制和审批水库年度调度计划,确定分期运用指标(参见水利工程运用指标)和供水指标,作为年度水库调度的依据。⑤确定每个时段(月、旬或周)的调度计划,发布和执行水库实时调度指令。⑥在改变泄量前,通知有关单位并发出警报。⑦随时了解调度过程中的问题和用水户的意见,据以调整调度工作。⑧搜集、整理、分析有关调度的原始资料。

水库调度涉及的部门和地区较多,相邻各水库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许多先进国家和中国部分省、自治区已从单库调度向水库群集中统一调度发展,在方法上采用了水利优化调度技术。随着计算机、通信技术和遥测遥控技术的迅速发展,许多发达国家和中国的一些流域或水系已经实现了水库调度自动化,即在中央控制室内对同一水系内的水库、水电站进行集中监控、统一调度和自动控制,把上下游有关雨量、水位、流量等数据传输到中央控制站的电子计算机中进行实时运算,提出洪水预报和优化调度方案,并据以自动开关闸门、开停水力发电机组,并用各种通信手段向下游地区发出泄洪警报信号(参见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

工程设施管理

水库的工程设施主要包括主坝,副坝,溢洪道,输(泄)水洞,闸门,启闭设备,观测设备,动力设备以及水库防洪、发电、灌溉、供水、航运、水产等各类专用设备。由于自然或人为的原因,水库的建筑物可能会出现裂缝、滑坡、塌坑、流土、渗水、管涌、空蚀、磨损、工程老化、混凝土碳化、闸门漏水、启闭设备失灵、金属结构锈蚀等损坏或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和工程安全。工程设施管理包括:①建立检查观测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工程检查和原型观测,及时整编分析资料,掌握工程设施的工作状态(参见水工建筑物检查、水工建筑物监测)。②建立养护修理制度,进行日常的养护修理(参见水工建筑物养护修理)。③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工程岁修、大修和设备更新改造。④出现险情时及时组织抢护。⑤依靠政策、法令保护工程设施和所管辖的水域,防止人为破坏工程和降低水库蓄泄能力。⑥进行水库水质监测,防止水污染。⑦建立水库工程技术档案。⑧建立防汛预报、预警方案。

水库工程设施管理中,最突出的是大坝安全问题,国际大坝委员会历届大会上,曾多次讨论大坝安全监测和安全加固问题。中国和许多国家都为大坝安全专门制定了法规,一些重要水库建立了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另外,在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加固技术上也有许多创新和改进,采用了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

经营管理

包括关于水库管理的宏观决策和日常经济活动的组织工作,主要内容有:①确定水库经营目标和职责权限,核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②利用水库所具有的资金、设备、人力和市场、价格等经营要素,积极开展综合利用、多种经营,利用所管辖的土地、水面发展农林牧渔各业和美化环境、旅游等经营项目,以扩大效益,增加收入。③进行成本管理工作,降低供水、供电等各个经营项目的成本。④加强经济核算,应用各种经济手段,以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消耗,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果。⑤改善劳动组织和劳动条件,调动水库管理人员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⑥筹集和合理使用水库管理所需要的原材料,做好物资管理工作。⑦筹集和合理使用各项资金,做好财务管理工作。⑧进行观测、计量、定额、统计、台账和信息管理工作。

在一般情况下,水库管理单位经营水力发电和城市供水的经济收益和投资偿还能力较大;而在防洪、灌溉等方面主要是社会效益,水库管理单位本身的经济收益较少或无收益。按照水利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公益性部分所需事业经费应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中国水库管理概况

中国水利历史悠久,利用陂塘蓄水灌溉的记载可以上溯到公元前3世纪。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30年代,正当世界上高坝大库日益增多的时期,中国水库建设及其科学技术却发展缓慢。到1949年,中国仅有大中型水库20余座,其中有些尚未建成交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水库的建设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00年,中国共有大中小型水库8.4万余座,总库容5 183亿m3。国际大坝委员会2000年已登记的、坝高15m以上的水坝全世界共有41 413座,其中中国的登记数为24 119座。中国的水库按总库容大小划分等级;管理体制则按水库规模、效益和影响范围大小,由各级政府分级管理。具有综合效益的水库一般由水利部门管理;以发电为主的由电力部门管理;少数由农业、市政建设部门投资兴建的,归这些部门分别管理;农民集体兴建的小型水库,由区、乡政府确定专人负责管理。随着水库数量的增多和科技水平的提高,水库运行的设备管理水平也有明显提高,逐步从经验判断为主向科学管理过渡。20世纪70年代以来曾多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水库安全、效益普查,并根据普查情况,对存在安全问题的病险水库分期分批进行了加固(参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为加强水库的法制管理,1991年国务院颁发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参见大坝安全管理);随后在1995年水利部颁发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参见大坝安全鉴定)和《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参见大坝注册登记)2部行政法规。同时,水利部还颁发了一系列水库技术管理法规和标准(参见水利(水电)标准化),基本上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水库管理法规体系,使水库管理有了法律依据和具体技术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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