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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2020-04-09 21:01

水利部派出的流域机构,代表水利部在珠江流域、韩江流域、澜沧江以东国际河流(不含澜沧江)、粤桂沿海诸河和海南省区域内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驻地在广东省广州市。

机构沿革

1956年设水利部珠江流域规划办公室,1958年撤销;197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刘兆伦任主任。

主要职责

代表水利部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责(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计划处、水政水资源处、财务经济处、人事劳动教育处、建设与管理处、水土保持处、防汛抗旱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等职能机构。除上述单位外,还设有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西江局、水文局、科学研究所等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

事业编制664名,其中行政执行人员196名,公益事业人员468名。

网址:http://www.pearlwate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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