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派出的流域机构,代表水利部在太湖流域、钱塘江流域和浙江省、福建省(韩江流域除外)区域内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驻地在上海市。 机构沿革 1950年成立太湖工程处,归长江下游工程局领导。1952年改名为华东军政委员会水利部太湖工程处。1956年并入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1957年成立太湖流域规划办公室,由治淮委员会领导;1958年治淮委员会撤销,该办公室停止工作。1963年成立太湖水利局,由水利电力部及中共中央华东局双重领导;1966年撤销。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太湖流域管理局,曹士杰任局长,由水利电力部和国务院长江口及太湖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双重领导。1988年划归水利部领导。 主要职责 代表水利部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责(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计划处、水政水资源处、财务经济处、人事劳动教育处、建设与管理处、防汛抗旱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等职能机构。除上述单位外,还设有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水利发展研究中心、苏州管理局、水文水资源监测局等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 事业编制330名,其中行政执行人员120名,公益事业人员210名。 网址:http://www.tb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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