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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0-04-09 21:01

水利部派出的流域机构,代表水利部在海河流域、滦河流域和鲁北地区区域内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驻地在天津市。

机构沿革

1979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陈实任主任,下辖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引滦工程管理局、海河下游管理局、漳河上游管理局。1993年4月水利部决定水利部天津勘测设计研究院归属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领导。

主要职责

代表水利部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责(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并组织拟定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

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计划处、水政水资源处、财务经济处、人事劳动教育处、建设与管理处、科技与水土保持处、防汛抗旱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等职能机构。除上述单位外,还设有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海河下游管理局、漳河上游管理局、水文局等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

事业编制2 354名,其中行政执行人员1 100名,公益事业人员1 254名。

网址:http://www.hwc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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