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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江大堤管理

2020-04-09 21:01

荆江大堤位于长江中游荆江河段左岸,上起湖北省江陵县枣林岗,下迄监利县城南,全长182.35km,为湖北省江汉平原53万hm2耕地、800万人口以及武汉、荆州、洪湖等大中城市国民经济建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屏障。堤身最大垂高16m,汛期洪水位高出地面10m以上,形势险要,历代以来被人民视为“命堤”。1949年以后,被国家列为长江确保堤段之一。

起源与发展

东晋永和元年(345年)在江陵东南的灵溪(今万城)筑堤防水患,共2段,长6华里许,称金堤,为荆江大堤始筑堤段。经过隋、唐、五代和两宋时期,大堤不断培修加大,同时又沿江修筑了寸金堤、沙市堤、黄潭堤等。明代继续向下游延伸,并堵塞荆江北岸的郝穴口,形成上起堆金台、下至拖茅埠,长124km的整体堤防。1951年将堆金台以上8.35km的阴湘城堤,1954年又将监利城南拖茅埠以下50km的长江干堤列入荆江大堤。大堤开始称陈遵金堤,以后称为万城堤、荆州万城堤、江陵万城堤,到1918年,以大堤位于荆江北岸,改称荆江大堤,沿用至今。

管理机构

明隆庆二年(1568年),荆州实行堤甲法,每千丈设堤老1人,五百丈设堤长、堤甲各1人,圩夫10人,实行民修民防。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荆江大水,沙市以上大堤溃决20余处,荆州城被水淹没。以后,开始设立堤防管理机构,由荆州府同知专管,后改为知府主管,汛期水师营上堤设卡驻守。清光绪元年(1875年)改设堤防营,派千总驻堤防守。1918年成立荆江堤工局,大堤专管机构日臻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长江水利委员会中游工程局荆州区长江修防处管理,下设江陵和沙市管理段。1956年中游工程局撤销,由湖北省水利厅荆州区长江修防处管理,并增设监利县堤防管理段。1981年沙市划为省辖市,大堤分别由荆州地区长江修防处和沙市市长江修防处管理。1994年成立荆州市,大堤由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负责管理,下设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区和监利县河道堤防管理分局,各分局下设若干管理段。

1957年以后,大堤由单纯的专业管理改为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即在各堤防管理段以下按沿堤区成立堤防管理委员会,乡在堤上设管理养护点,村组(小队)以每公里堤长派1名群众管理养护员(简称管养员)管堤护林。

管理内容与措施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河道堤防管理通则》、《水闸技术管理规程》以及湖北省颁发的《湖北省河道堤防管理暂行条例》进行岁修、防汛、维修养护和日常管理工作。针对大堤存在的堤基管涌流土,堤身人为破坏、白蚁隐患和河岸崩塌三大险情,着重采取了如下措施。

(1)堤基处理。20世纪50年代采取在临河堤坡抽槽回填黏土,以截断渗流或延长渗径;60年代在背水堤脚做排渗沟或减压井引导渗流,减小渗透压力;70年代以后,采用人力或挖泥船吸取河道泥沙,在背水堤脚一定范围内填塘固基修筑平台,增加地表覆盖重量,抑制险情的发生。

(2)堤身加固。对历史上堤身遗留下来的碉堡、阴沟、墙脚、粪窖、废旧管、棺材等隐患进行彻底翻挖回填。白蚁侵害堤身,使汛期高水位时出现跌窝、漏洞、散浸险情。20世纪50年代以前,对汛期出险的地方于汛后翻挖回填,耗工费时,效果较差;60年代初,通过观察试验,掌握了白蚁的生活习性及活动规律,制定出查找、烟熏、灌泥浆和翻挖相结合的处理方法,效果较好,控制了白蚁蔓延,蚁患逐年减少。

(3)崩岸防护。荆江河道弯曲,荆江大堤有长达65km的堤段紧临沙市、郝穴、监利三大河弯凹岸,河岸崩塌危及大堤安全。明成化元年(1465年)开始在黄潭堤做石矶挑流,至1949年共有矶头30处。1949年以后根据因势利导、平顺水流的整治原则,采取水下抛石(抛笼、抛枕、沉排)固脚,水上干砌块石护坡,削除不利顺畅水流的石矶,控制了河势,抑制了大幅度崩岸的发生。

1949年以后,为了提高荆江大堤的防洪能力,进行了大规模的堤防加高加固、堤身隐患处理和河道崩岸整治,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按照规划中提高设计水位的要求整治堤防,抗洪能力显著提高。1998年长江大水,经军民抢筑子堤和排险,大堤经受了超设计水位0.22m(沙市水位45.22m)的高洪水位的考验,避免了荆江分洪区的分洪运用,保障了江汉平原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建设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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