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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管理

2020-04-09 21:01

对黄河流域的防洪、防凌、灌溉、供水、水力发电、航运、水资源统一调度和水资源保护等进行管理的工作。

管理机构

参见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管理规章

为依法管理黄河,1947年以来,制定了以下一些主要规章:1949年冀鲁豫行政公署颁发了《保护黄河大堤公约》;1962年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了《河南省黄河、沁河堤防工程管理养护办法》;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于1992年7月颁发了《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1997年5月河南省人大颁发了《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1997年12月山东省人大颁发了《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

管理内容

防洪调度

黄河下游初步建成了由堤防、河道整治工程、分滞洪区及中游干支流水库组成的“上拦、下排、两岸分滞”防洪工程体系。防洪调度以防御河南郑州花园口站22000m3/s洪水、控制山东艾山站下泄流量不超过10000m3/s为目标。对可能发生的洪水,首先考虑运用河道的排洪能力,如果洪水超出设计防洪标准,难以确保堤防安全时,采取水库调节,必要时运用分滞洪区分滞洪水。1982年8月,花园口洪峰流量达15 300m3/s,黄河下游滩地普遍上水,为了确保山东洛口津浦铁路桥的安全和减轻山东济南以下的防洪压力,适时使用了东平湖老湖区分洪,使洪水安全入海。

防凌调度

黄河干流上游宁夏、内蒙古河套河段,中游河曲河段和下游山东河段存在凌汛问题。黄河防凌经历了破冰防凌、利用展宽工程和两岸引黄涵闸分水防凌等综合措施。20世纪80年代以来,采取以水库群联合调度控制封冻、开河时下泄流量为主,其他措施为辅的防凌调度措施。

防凌调度水库主要有龙羊峡、刘家峡、万家寨、三门峡、小浪底等。主要通过调节刘家峡、三门峡和小浪底水库的水量发挥防凌作用。在下游河道稳定封河至开河前,控制下泄比较均匀的流量;开河时,进一步减少水库下泄流量,为“文开河”创造条件。当下游河道拥冰,水位壅高,形成凌汛决口威胁时,启用黄河下游南北两处展宽区分滞冰凌洪水,以保堤防安全。

水量统一调度

2000年以前,黄河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为580亿m3,流域内人均水量为全国人均的25%。由于水资源的严重匮乏,加之过度开发和无序利用,使黄河水资源供需矛盾呈越来越尖锐的趋势。最具代表性的是黄河下游断流逐年加剧:1972~1998年的27年中,有21年下游出现断流,累计达1 050天;进入20世纪90年代,年年断流,1997年距河口最近的山东利津水文站全年断流达226天,断流河段曾上延至距河口约780km的河南开封附近。断流造成了部分地区无水可供、河道主河槽淤积加重、洪水威胁和防洪难度增加、河口地区生态环境恶化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从1999年开始,黄河水利委员会对黄河实施了水量统一调度。水量调度按“国家统一分配水量,流量断面控制,省(自治区)负责用水配水,重要取水口和骨干水库统一调度”的原则进行。依据国务院批准的《黄河可供水量年度分配及干流水量调度方案》(国家计地字2520号),结合当年来水、水库蓄水、下一年预测来水以及有关省(自治区)国民经济各部门耗水量等情况,于每年10月份,由黄河水利委员会代表国家提出下一年度水量分配方案,经水利部审批后发布执行。执行过程中再根据实际来水、用水情况,进行月(旬)调整,特殊情况下按日进行调度。按照省(自治区)用水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省界断面月入、出流量控制指标,实施动态监控。在保证省(自治区)入、出境流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负责对辖区内各用水户进行实时水量分配与调度。为保证水量配置按方案执行,还需通过对骨干水库和重要取水口实施直接的统一调度和监测,协调各省(自治区)间的用水矛盾并合理安排生态环境用水。

1999年3月1日黄河水量统一调度工作开始,3月11日利津水文站按计划恢复过流,至12月31日,利津断面仅断流8天(含4天间歇性断流)。2000年,黄河花园口站实测径流量只有196亿m3,是1949年以来第2个枯水年,虽然全流域都发生了严重旱情,但由于水量统一调度和对用水的监督管理,黄河没有发生一天断流,期间,入海口的利津水文站平均流量约156m3/s。通过水量统一调度,初步扭转了黄河下游持续10年之久的断流局面,黄河三角洲地区生态系统得到明显改善,断绝近10年的回游刀鱼在河口地区重新出现。

水资源保护

主要包括:①制定水资源规划。1988年黄河水利委员会会同各省(自治区)和国务院12个部委制定了《黄河水资源保护规划》,确定了100多个重点治理项目。流域内各省(自治区)对本行政区的黄河干流和支流水资源也进行了规划。②水源保护区及水体功能区划分。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分,确定保护范围、保护目标、管理措施、处罚措施等。同时还对各类水体的使用功能进行划分,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提供科学的管理依据。③取水许可管理。按规定对取水单位的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取水对水体水量的影响、取水和退水对水质和水环境的影响等进行严格的审查。④水污染源管理。实施“三同时”、污染源申报登记、排放污水许可证、环境影响报告书等制度。建立一批水污染防治设施,提高污水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⑤水环境监测。流域内设置常规监测断面50个,省界监测断面30个,常规监测项目30多个。开展检测,积累资料。⑥宣传、教育、科学研究。每年利用水法宣传周、世界水日和世界环境日进行宣传,沿河各地的水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大为提高。

堤防管理

参见黄河堤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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