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供水工程归还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偿还条件的供水价格。随着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供水工程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筹资方式,贷款是主要资金来源之一。根据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利用贷款进行建设的工程,原则上应由项目收益归还贷款本息。因此,水利供水工程在还贷期间,既要补偿工程的运行维护费用开支,又要满足还本付息要求,据此确定的水价称为还贷水价。 还贷水价一般通过试算或反推确定。当以设定的供水价格,计算项目可用作还贷的年利润、年折旧费和其他年收益之和的逐年累计值,等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和时的年限,正好等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偿还期,此时设定的水价即为还贷水价。有时也可以规定的贷款偿还期为前提,反推得到满足借款偿还条件的供水价格。 还贷水价一般较高。中国对于社会意义重大或老、少、边、穷地区的供水工程,如果用户承受能力有限,难于实施,政府应采取优惠政策和措施,如增加项目拨款比例,降低贷款利率,延长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偿还年限等,提高项目财务生存能力,满足贷款兴建供水工程的条件。 与还贷电价一样,从21世纪初开始实行按整个经营期测算水价,不再测算还贷期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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