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利科学技术领域进行交流与合作的国际民间学术性组织。通过水与环境的合理管理以及灌溉、排水和防洪技术的应用来改善水土管理,提高土地的生产率,改善全世界人民的衣食供给。它由印度、埃及、伊拉克、意大利、荷兰等国倡议于1950年成立。1951年在印度新德里召开了第1届世界灌溉排水大会,通过了章程和附则。1997年对章程和附则进行了修改。国际灌溉排水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灌排委员会)的宗旨是:在管理水土资源中,鼓励和促进工程、农业、经济、生态和社会科学各领域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推动灌溉、排水、防洪和河道治理事业的发展,研究并采用最新的技术和综合的方法为世界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国际灌排委员会由会员国和地区(或组织)组成,不吸收个人会员。有关国家需组成国家委员会,地区(或组织)可组织委员会或委派代表,提出申请,确认遵守章程与附则,经国际执行理事会通过后正式入会。1983年10月国际灌排委员会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举行第34届执行理事会,一致通过决议,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会员国,确认中国灌溉排水国家委员会为中国的国家代表。截至1999年底已有87个国家和地区灌排委员会。中国台北委员会代表台湾地区参加该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国际灌排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国际执行理事会,执行理事会日常办事机构为中心办公室,设在印度新德里,由秘书长领导。每个国家委员会可派1~2名代表参加国际执行理事会,并有1票表决权。执行理事会的任务是接纳新的会员国、确定活动计划、审批预算及决算、选举领导成员及其他重要事项。执行理事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9名,任期为3年,一般可连任1次,秘书长可连任2次。1999~2002年执行理事会主席是荷兰水利工程学家B.舒尔茨,秘书长为印度水利工程学家C.D.塔地。 在国际执行理事会下有管理、策略规划和组织事务、财务、技术和成员国(地区)5个常设委员会和非洲、亚洲、欧洲和拉丁美洲4个地区工作组。另外,根据工作需要各常设委员会又下设委员会和工作组。策略规划和组织事务常设委员会下有1个委员会和2个工作组,技术常设委员会下有3个委员会和16个工作组。 国际灌排委员会成立以来的主要活动有:①国际灌溉排水大会,每3年举办1次,已举办了17次。每次大会选定2~4个中心议题,已讨论过的 48个议题涉及水利规划、投资、经济、设计、施工和管理上的新技术与进展。②每年举办1次国际执行理事会,已举办了50次。在理事会前后,一般举行1次学术讨论会,选定的专题多属水利发展的方向与政策性的问题。③在各国家委员会之间交流情报资料,组织联合研究,出版专刊。④承担联合国一些组织的咨询顾问工作。 网址:http://www.icid.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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