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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治水方略

2020-04-09 21:02

中国古代关于全国或地区的兴水利、除水害的方针和策略。

先秦的治水方略

先秦文献中有大量的关于禹治水的传说,其中包括专篇《尚书·禹贡》。由于记述的语言简略难读,后代人的理解不一致。一般认为《禹贡》为战国时编成,内容以战国为下限,是古人根据实践经验、传说、记载以及当时掌握的有关知识综合整理而成的一个水土治理的设想。它把全国分成九州,分别记述了各州的自然资源,包括山水、土壤、物产,以及与政治中心所在的黄河相联络的水运通道等。最后提出,统一九州后要建设城镇,开辟交通道路,疏通江河,兴修水利工程,使各处的水都有归宿,然后整顿财富,划定政区及建立制度等。

周灵王二十二年(公元前550年),谷水和洛水泛滥,将淹没周都王城的王宫。太子晋提出平治水土的方略:山为土石所聚,不应当平毁;泽薮是动植物生长的所在,不应当填平;河川是水流的通道,不应当堵塞;湖沼是容蓄水的地方,不应当排泄。共工氏和崇伯鲧违反这些原则,归于失败。大禹治水,根据天时地利,顺应自然规律,制定治理方略。在共工的后代四岳的协助下,培植山丘,疏通河流,筑堤防,围湖泊,培育泽薮,开发平原,在冲要的地方建立城镇,“会通四海”。这个方略与《禹贡》一书所述内容大略相同,都是本着顺应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符合人民愿望,因势利导的原则制定的。

上述方略提出2年后,楚国对水土开发利用提出的办法是:列出已耕地和未耕地;估算出山林面积;统计积水的湖沼和低洼泽薮;辨别人为高地和天然丘陵;标出肥美的和瘠薄的农田;计算高燥和湿润的面积;规划塘堰陂池;划定平原耕地及河川堤防界限;定出近水潮湿的牧草地;把平衍的良田分成井字形,形成沟洫系统。《禹贡》叙述全国范围的情况,它提出的水运网络,与这里提出的办法相符合。

《管子·度地》中说,“除五害之说,以水为始”,并提出了修堤防水的具体措施。

秦汉以后的治水方略

秦代全国统一后,由于疆域广阔,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不同,历代各地区的治水方略各有侧重:黄淮海平原,黄河的治理和修防是重点;西北及江南,农田水利的开发是重点;都城与重要经济区之间,运河的开通是重点。在有侧重的同时,也兼顾其他方面,是多目标的综合开发。

治河防洪的方略

治河防洪方略的制定,常直接受政治经济情况的制约。由于战争攻守的需要,各大江河都有人为决口成灾的事实;北宋和金代治理黄河,北重于南;明清治水,以保证漕运为主,黄河、淮河的治理方针也都以此为前提;元明清建都北京,海河水系发展灌溉较多。

方略的实施,常受时代及技术水平的限制。治河工程主要是修筑堤防,其次是分疏改道。先秦虽提出“不防川”,但洪水横流,为灾甚大,还是要修堤防挡水。其主要方略如下:

(1)因其自然说。先秦提出“象天”,汉代提出不同的治黄主张。汉武帝时,黄河于瓠子决口,长期不堵,丞相田

提出的理由是“塞之未必应天”,应听其自然;汉成帝时,李寻、解光的治黄意见是“今因其自决,可且勿塞,以观水势,然后顺天心而图之”;汉哀帝时,平当根据《尚书·禹贡》论治河,提出“按经义,治水有决(分疏)河深川,而无堤防壅塞之文”,也主张自然分疏。贾让治河三策中的上策指出“疆理土地,必遗川泽之分”,“治土而防其川,犹止儿啼而塞其口”。主张任河向北漫流,“势不能远泛滥,期月自定”。这种说法对后代治水方略很有影响。东汉初,议论治理黄河和汴河的方略,也有人说:“宜任水势所之,使人随高而处,公家息壅塞之费,百姓无陷溺之患。”

(2)限制洪水说。北宋开宝五年(972年)诏书说:“每阅前书,详究经渎,至夏后所载,但言导河至海,随山浚川,未闻力制湍流,广营高岸。”仍是先秦“不防川”的一种解释。以后,在治理黄河无成效的情况下,宋神宗说:“河决或西或东,若利害无所授,听其所趋如何?”又说:“如能顺水所向,迁徙城邑以避之,复有何患?”但如果黄河没有一定趋向,“善淤,善决”,而形成洪流,不能不加以限制。贾让三策中的上策就包括“西薄大山,东属金堤,势不能远泛滥”,还是要靠堤防约束拦挡。北宋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任伯雨提出,黄河“泥沙相半”,淤久必决,“势不能变”,“或西而东,或东而北,亦安可以人力制哉!为今之策,正宜因其所向,宽立堤防,约拦水势,使不致大段漫流”。宽堤防缓流,是北宋人治河的重要经验。

(3)分疏洪水说。黄河下游两道分流或多道分流,起源甚古。先秦已有“禹疏九河”之说。又有济水、漯水分支的存在。西汉有瓠子决口,形成两道分流,还有屯氏河分流。漫流或多道分流的局面,直到王景治河时才归为一道。魏晋南北朝时堤防失修,长期漫流。隋唐以后,或分流,或一两年一次决口,决口也是分流。如将决口分流一起统计,2 000多年来,分流时期约占2/3以上。北宋初曾有复遥堤不如分流的主张。明代常有人工挖河向南分黄河水的工程。

河流决口分流后又取代了主流而不堵,就成为改道。有意识不堵而改道或人为改道都是治河方略的一种,常和复禹故道说相连。旧道既淤,不能疏浚,改行新道,实际是节省了疏浚工程量。“疏”也包括浚深,所以改道与分疏是一种方略。主张人为改道始自西汉,北宋曾进行了多次人工改道,未取得成功。明清时,黄河南流,多次有人提出改河北上,因为北低南高,北流顺畅,乾隆年间有人指出应减水或改道入大清河。

(4)束水攻沙说。明代潘季驯主张治理黄河应采用“束水攻沙”的战略:坚筑缕堤束水刷沙对黄河疏导;筑遥堤防止泛滥,导水入海是顺水之性;攻沙使沙不淤是顺沙之性。他反对分流,认为“水分则势缓,势缓则沙停,沙停则河饱,饱则夺河。借势行沙,合之者乃所以杀之也”。反对改道,主张决口必堵,认为旧河淤,新河亦淤,数年之后,新河也变为旧河。

清代陈潢认为,黄河泛滥并不是河性善决,是就下的性质受到抑制;治水要顺其性,疏、蓄、束、泄、分、合都是顺自然之性;堤防束水是以顺水性,合水势达到刷深河底,水得就下,是以水治水。采用宽筑遥堤的办法以防止洪水泛滥;采用在遥堤上修减水坝的办法有控制地分减洪水;治河不能一劳永逸,只有经常不懈地修守堤防。

(5)散水匀沙说。由于按束水攻沙理论治河的效果不显著,清代有不少人针对河流的泥沙问题反对修筑堤防。认为,古代治黄只有疏导,没有堤防。河决为灾是由于修堤,所以主张开河而不筑堤。宽立遥堤亦无益而有害,无堤时水只是泛溢而无决口。河溢泥沙可以淤地,麦季可以加倍收获。沙漫散于大面积土地上,在河槽内淤积较少,澄水归槽时又可以冲刷泥沙,支流和沥涝可以顺畅流入河内。

清代论治海河各水的主张很多。乾隆年间,对治理永定河就有议论说:“治浊流之法以不治而治为上策,如漳河、滹沱河等之无堤束水是也。此外惟匀沙之法次之,如黄河之遥堤的一水一麦是也。”提出宽堤散水匀沙。陈宏谋认为,水散漫,深不过尺,不成大灾;沙淤可肥麦田;永定河多沙质堤防,不能束水,只泛滥成灾。他主张学贾让上策,筑遥堤,辅以减水坝,分减特大洪水;分筑护城、护村等堤防。道光年间,程含章及其后的魏源也同意上述说法,认为水害大多是由筑堤引起,无堤是上策,其次是只筑遥堤。魏源还认为,长江、汉水筑堤也不是上策。同治年间,马征麟提出治江五条,结论是“至于增堤塞溃,在前代或为下策。冀倖一时,自今日视之,直为非策矣”,又把这一观点推广到清水河流。

农田水利兴修方略

古代全国范围农田水利的规划布局,直接由政治经济的需要决定。最常见的有2点:其一,政治中心区大力发展农业,成为农田水利的重点发展区。秦、西汉、隋、唐建都关中,修建郑白渠等一系列工程。东汉末,曹操先以许都(今河南许昌)为政治中心,引颍水开屯田水利。后转移至邺(今河北临漳西南),沿袭战国时的引漳古灌区,修天井堰灌溉农田和向城市供水。三国吴、东晋、宋、齐、梁、陈都建都建康(今江苏南京),开发长江下游及太湖流域水利。南宋建都临安(今浙江杭州),江苏、浙江、福建的水利事业得到较大发展。元、明、清三代都建都北京,兴畿辅水利,开发海河流域,但不很成功。其二,开发边疆,兴屯田,修水利。汉唐开发西域,湟水流域、河西走廊、宁夏、内蒙古河套等地区的水利有很大发展。三国时,魏、吴的边界在淮南,魏国在淮河的干支流上兴修了大量的水利工程。北宋时,在今河北宋辽边界地区修建塘泊,水利屯田得到发展。清代,在新疆也建了不少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的开发方略大多是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进行。

(1)平原地区的渠系灌溉工程。引水口多建在河流出山峡入平原处,例如,漳河上的引漳十二渠、岷江上的都江堰、泾水上的郑白渠、黄河上的宁夏灌区(参见宁夏古灌区)和湿水(今永定河)上的戾陵堰等都是这样。北方多沙河流上的这类工程往往水沙并引,实行淤灌。

(2)丘陵地区的渠塘结合的灌溉工程。渠道上通连多处蓄水陂塘,此类多分布在汉水中游和淮河上游。例如,南阳地区引湍河的六门

、宜城引蛮河的长渠及木渠(参见白起渠)、湖北枣阳南宋时修的平虏堰等。

(3)山丘区的塘堰灌溉工程。多分布在南方,零星见于北方山西等地。例如,安徽寿县的芍陂,今江苏洪泽湖一带的白水塘、扬州的陈公塘、丹阳的练湖(参见水柜)、南京的赤山湖,浙江宁波的东钱湖等。

(4)东南沿海地区的御咸蓄淡灌溉工程。独流入海的小河,海潮沿河上溯,使水质变咸,不利灌溉。古代在入海口处筑堰坝阻挡咸潮入侵,蓄积淡水引灌农田。例如,浙江绍兴的三江闸、宁波的它山堰以及福建莆田的木兰陂等。

(5)沿江滨湖地区的圩垸工程。唐代开始迅速在长江下游、太湖流域发展,宋、明逐步推广至巢湖、鄱阳湖和洞庭湖流域,以及江汉平原、珠江下游地区。

(6)井及坎儿井工程。多在西北、华北发展,坎儿井集中在新疆。

航运工程的修建方略

历史上运河的开凿和整修都以都城为中心,尽量利用天然河道,力图连接国内更多的地区,形成四通八达的航运网络,以便吸收四方财富,扩大国内经济联系,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巩固国家的统一。规划布局由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的需要和条件来决定。《尚书·禹贡》所设想的运道,以鸿沟、邗沟、灵渠和白沟等骨干运河开成的隋以前的水运网、隋唐宋大运河、元明清的京杭运河都是这种方略的体现(参见中国古代运河)。

很多运河开凿的目的是为军事所用。例如,春秋开邗沟和菏水,秦开灵渠,东汉末开白沟等。战争过后,大部分归入全国运河网并加以整修,成为长期利用的运河,作用不大的则很快堙废。历史上开凿的运河以航运效益为主,但在水量有余时也引水灌溉,大多为两用。

平治水土的方略

先秦相传的禹平治水土,后代归纳为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普遍开发、综合利用的治水方略,由井田沟洫的实践发展为沟洫治水。

(1)平治水土的概念。明代徐光启认为,农业经济开发的关键在用水,“均水田间,水土相得”,不仅能除旱涝,还可以调节气候。“沟洫纵横,播水于中”,还可以减少江河洪水决溢。“治河垦田,互相表里”,治水和治田相结合。他建议采取蓄水、引水、调水、保水、提水等措施来用水之源(泉及山溪),用水之流(引用河水),用水之潴(湖及塘泊),用水之委(海口潮汐顶托的淡水)。掘井利用地下水和修水库蓄积地表水。如果利用得当 ,“天下无一寸不受水利之田”。治河可自上而下兴修塘泊蓄水,开沟洫于田中容水用水,可以拦沙,可以减洪。如果下游多水,可以修塘浦及圩田。

(2)沟洫的概念。清乾隆年间,晏斯盛提出,“沟洫之法,宜古宜今,惟在变通尽利”,并认为靳辅所开沟田,就是古沟洫的变通,现在还可以再变通:宽阔的土地可以开沟田;没条件开沟田的,可以随地势高下,曲折开通,达到能蓄能泄能灌能排;山谷溪涧是天然的沟洫,可筑陂堰,开沟引水;湖塘、潭泉也可开引或提水;山坡上有泉源时可分层下引,无泉源的多开池塘,层层下灌。坡地可开成梯田,水流陡急可筑陂池节蓄,高地易旱的要灌溉,低地易淹的要预先防治。

(3)沟洫的作用。①上源拦蓄水土。沟洫系统是水土保持中的一种较复杂的水利措施。明清两代针对黄河、长江的治理,都提出过溪涧筑堰节节拦蓄水沙的办法(参见中国水土保持、中国古代治沙方略)。清康熙年间,许承宣论西北水利时提出,水上源在西北,下流在东南,用下流利害相半,用上源有利无害,惟不善用则成害。古代西北富饶是由于沟洫之利。并强调指出,善用上流之水,要开沟渠,筑堤岸,修梯田,浚陂池,用闸坝节制,用提水排灌。②下游分散利用。西汉贾让治河三策的中策是分河通渠冀州。开渠治田,可以填淤盐碱地、种稻、航运。就是在黄河下游,用古沟洫法,兼用水土,可以进行多方面的开发。明嘉靖年间,周用主张沟洫治河,认为沟洫可以蓄水备旱涝,处处有沟洫,处处都能容水,黄河不会泛滥;人人修沟洫,则人人都在治水,黄河不会不治;水治则田即可治。把治河、治田、备旱涝结合为一,方法是分散水沙,由群众治理。万历年间,徐贞明论西北水利,认为“河之无患,沟洫其本也”。道理是水聚则为害,散则为利;弃之则为害,用之则为利;水害之未除正因水利未修。清人论治河要散水匀沙,提出泥沙平铺散布可以肥田,不致淤积河道。明末清初陆世仪曾详细论述长江下游及太湖流域的塘浦圩田就是多水地区的沟洫制,兼容排灌、通航、除涝。洞庭湖、鄱阳湖的圩垸,珠江三角洲的堤围,体制也大致相同。

对下游沟洫能否解决泥沙问题,存在相反的意见。康熙后期,张伯行认为沟洫不能用于黄河下游,因为河中所挟泥沙随流随淤。嘉庆年间,沈梦兰认为,沟洫到处可用,黄河泥沙多更应当用。夏秋沟洫分散水沙,冬春挑浚沟洫,取淤泥作肥料,很方便。认为沟洫可备旱涝,获取淤肥,沟通航运,改造水田,容蓄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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